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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4〕126号),我省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下午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二、报考条件
(一)2015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指取得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认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支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意见的函》(建规函〔2010〕22号)的文件规定,凡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3)办理。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和公务员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
1. 新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报名系统内填写《工作业绩》,并需上传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报考信息填写结束后打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所在单位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所上传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填写的《工作业绩》进行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确认盖章。
2. 续考人员和申请增项专业考试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需上传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后方可报名;所在单位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所上传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进行审核。
报考信息中学历、工作单位无变更的不需打印《报名表》;报考信息中学历、工作单位有变更的需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确认盖章到现场审核。
(二)现场审核
1. 新考人员须于
(1)《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原件(仅用于核验);
(3)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3款的需提交福建省颁发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仅用于核验);
(4)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需按免试条件要求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仅用于核验)。
(5)所在单位为分公司的报考人员需提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所在单位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在《报名表》上加盖总公司公章。
2. 续考和申请增项专业考试人员报考信息无变化的可在网上报名后直接进行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报考信息中学历、工作单位有变更的,应于
3. 纸质申报材料要求采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4.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对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列入资格考试重点审查名单。对考生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将其不良行为记入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
(三)网上缴费
报考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应在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
四、考试有关事宜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二)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
(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和矿业工程),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其他事宜
(一)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应于
(二)2015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我省共设十个考区(省直及各设区市各设一个考区),省直考区考务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承担,各设区市考务工作由市建设局(建委)和市公务员局共同承担。
(三)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统一印制并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增项专业考试合格者)。
(四)考试用书可向福建闽建工程书店购买,联系电话:0591-87836125。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公寓307、305室;电话: 0591-87615694、87610301。
附件:1. 2015年度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 专业对照表
3.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报名点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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