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社局、水利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农业农村局,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厅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工程技术人员水利水电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直接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含水工结构、金属结构、施工、造价、地质)、水电站的电气装置与动力设备、水文与水资源、水土保持等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和《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闽工信职改〔2023〕19号)文规定,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二、评审专业
所申报的专业名称为:水利水电工程(含水工结构、金属结构、施工、造价、地质)、水文与水资源、水电站的电气装置与动力设备、水土保持。简明表中申报专业须为以上专业之一,申报材料所体现的工作业绩和论文须与所申报专业一致。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未经网上审核通过的,材料不予受理。
(一)网上申报
1.线上申报网址:http://220.160.52.235:9080(福建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平台,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线上申报时间:2024年6月1日至6月21日。
2.申报流程。(1)申报人员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申报》《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业绩库》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备份、申报;(2)用人单位按照《福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用人单位》进行核验;(3)业务主管部门(含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直部门)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业务主管部门和组建单位》进行审核。具体审核时间以平台发布计划为准。各相关单位应在计划规定时间内审核申报信息。
3.线上申报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咨询平台技术服务工作人员,电话:19356504135。如无法注册或登录“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请联系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公司,电话:0591-62623959。
(二)有关申报咨询方式
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实行层级负责制,有关申报咨询方式如下:
1.省直有关单位(含省属国企)申报人员由省直主管部门人事部门负责。
2.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或行业主管部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
设区市人社或行业主管部门联系电话:漳州0596-2024742;泉州0595-22135541;三明0598-7506628;莆田0594-2289533;南平0599-8866569;龙岩0597-2529121;宁德0593-2822243;平潭0591-23162594。
(三)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6月22日至7月12日正常工作日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省直有关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为2024年6月22日至6月28日;三明、龙岩、南平、宁德地区为2024年6月29日至7月5日;厦门、泉州、漳州、莆田地区为2024年7月6日至7月12日。
报送地点: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省水利厅1814室
联系电话:0591-87537245、87535864。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或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委托评审函》1份(县属单位的参评人员须注明)。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以下简称《简明表》)一式35份(用A3纸打印并加盖所在法人单位公章,不装订,不折叠)。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4份(双面打印,在左侧粘贴成册,均须原章原印,复印件无效)。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1份。
(五)任期内近5个年度(2019-2023年)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须经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六)应提交的证书、奖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学历、学位证书(凡在教育部学信网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只需提交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可不提供学历原件和复印件。若有多个学历,从中专开始要逐一列明,成人在职学历的各前置学历须在《简明表》中按要求逐一注明专业、学制、学历形式及层次等信息);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能体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合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聘任工程师时的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聘时至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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