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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水利局关于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复工开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2   点击率:1302
各县(区)水局,市水务集团,局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莆田市关于实施分区分类差异化疫情防控和推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莆疫防指[2020]46号),为贯彻落实省、市各级有关加快项目复工开工的精神,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有效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复工开工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目标导向,加快推进复工开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事关国计民生和高质量发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快推进年度重大水利项目复工开工。一是目前已复工的在建重大水利项目要确保连续施工,逐步提高达产率;二是尚未复工在建重大水利项目要确保在2月底前有序分批复工开工;三是16个计划开工重大水利项目要加大前期工作力度,推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四是其他面上水利项目要尽快落实复工条件,条件成熟一个,项目复工一个。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挂钩机制。为加强项目开复工工作领导,市水利局建立领导分县区挂钩机制,由局领导按照分工的原联系县区和直属单位,赴县区及市直单位现场办公,指导和服务重大水利项目的复工开工工作。局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职责,跟踪落实好水利项目复工的进展和问题协调,做好复工备案等工作,靠前指导各地各项目全面复工达产。
三、突出工作指导,调整优化施工组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局各业务科室要指导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业主抓紧制定复工开工计划,实行清单式管理。督促和帮助项目业主、施工单位认真分析研判,优化施工组织方案,优化施工时序,加强资源配置,提高施工效率。对规模较大的建筑物工程,要进一步研究细化施工方案;对征迁、降雨和环保政策等影响因素,要提前制定预案,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四、破解关键制约,全力提供要素保障。各县(区)挂钩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有效解决制约难题。引导施工单位优先使用本地劳动力,指导参建单位用好农民工返岗办理包车通行证等政策;协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保障施工道路畅通及施工人员、车辆设备正常通行;协调帮助企业做好口罩等防护物资供给;督促建材生产企业、交易市场尽快复工复产,保障物料供应;指导帮助施工单位超前筹划,提前采购备足物料,满足施工需求。
五、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抓好疫情防控。要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项目法人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要按照《水利工程建设工地人员健康防护手册》的要求,强化工地人员管理和健康动态管控措施,配备口罩、消杀药械、测温设备等必要的防疫物资,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等制度,落实环境消毒、封闭管理人员隔离场所预备等疫情防控措施,保持生产、生活和办公区城环境清洁、通风良好,确保工地一线疫情防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坚决防止因复工管理不善产生新疫情、切实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强化督查协调,建立周协调机制。在疫情结束前,各地要切实按照《关于报送在建水利工程复工情况的紧急通知》要求继续落实“一周一统计,一周一协调”工作机制,逐个项目跟踪协调组织督导检查,确保我市年度重大水利项目有序复工,计划开工项目尽快开工。
莆田市水利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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