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你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行为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行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5   点击率:5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行为的通知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近期媒体反映福建永安抽水蓄能电站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等问题,引起舆情关注。为切实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坚决遏制和防范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严格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行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项目法人责任。各流域管理机构、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监管作用,督促项目法人压紧压实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主体责任,明确质量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工作职责。

二、强化全过程动态管控。各流域管理机构、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项目法人切实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监理单位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监理方法,切实履行监理职责;设计单位保证设计成果质量,从严控制重大设计变更,减少一般设计变更;项目法人严格履行设计变更程序。

三、规范开展质量检测。各流域管理机构、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指导规范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检测行为,强化源头治理,严把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质量的入口关;落实回避机制,确保检验检测机构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注重检测成果运用,强化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平行检测、项目业主抽检的检测结果比对。

四、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行为。各流域管理机构、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承发包监管打击围标串标,加强对主要人员到岗情况检查,查处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行为,及时报送行政处罚信息,强化信用监管,推进资质资格动态核查,及时清理不符合条件企业和人员。

五、高标准落实质量监督职责。各流域管理机构、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机制,明确监督工作范围,确定监督主体,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抽查,从严从细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

六、迅速开展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流域管理机构、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督促各在建工程项目法人开展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行为,以及背后的廉洁风险。严格落实高边坡、深基坑、隧洞、高支模、起重吊装、脚手架、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安全防范措施。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直属水利工程的排查整治,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在建水利工程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清单式闭环管理,限时完成整治整改,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守牢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底线。请各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排查整治情况于12月25日前报水利工程建设司,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华东010-63206127

水利部办公厅
2025年12月12日





 
2025水利新规范

  •  
 
 
 
 
 
 
 
 
上一主题:关于企业临时(一年期)资质证书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返回>